港協周三公布體育總會管治檢討報告 消息:設運動員選拔指引

港協暨奧委會完成體育總會機構管治檢討,將在明日(20日)公布檢討報告及相關指引。消息指,報告將涵蓋6大範疇,包括總會董事會管治、運動員選拔、教練培訓及場務管理、會籍問題、誠信以及行政管治等,另有243個細項;指引將設績效指標,但因爲其複雜性,所以只會是一些原則,而非數字。港協暨奧委會兩年後將審視各體育總會情況。

其中,會籍問題一項將針對架構不清晰的新興運動,冀將他們與傳統運動的管理權清晰地定義,例如體操和跑酷、網球和板網球等,以避免再發生體育總會之間的管理權爭執。

運動員選拔方面,消息指指引希望各體育總會清晰告訴大衆每一個比賽的選人標準,例如列出更多遴選規則、選拔資格不能太苛刻等。

教練培訓方面,目前香港體育學院有提供二十多項精英運動的教練培訓,但卻不包含新興運動或非精英運動。消息指,指引其中一大範疇為「教練培訓」,冀「提升體育教練社會地位」。

而行政管治方面,指引將為體育總會管理層任期限制設最佳實踐標準,亦會要求體育總會列明各職位的權責分工,但會給予體育總會彈性調整,不會列明任期。

消息人士強調,指引不談懲罰,因爲不是監管機制;惟港協暨奧委會兩年後將審視各體育總會情況。

港協暨奧委會明日下午將公布檢討報告及相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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