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舍缺護理員,目前行內很多空缺均由外勞填補,同類照顧長者的工作,香港開出的人工較高,令不少外勞願意離鄉別井、來港工作。敏敏及琪琪(化名)都是為此而來的外勞護理員,但她們經歷過要將部份人工「回水」給僱主、見過工友因向勞工處舉報被針對、每日超時工作,即使勞工處來巡查,也無外勞敢將真實情況講出口,如果可以重新選擇一次,她們未必會再來港工作。
有關注院舍外勞權益的社工指,院舍外勞被剝削的情況嚴重,「回水」已如行規,超時工作、扣假期這些情況亦常有,認為現有措施未足以保障院舍的外勞護理員,建議政府考慮設立平台,為外勞及想聘用外勞的僱主做配對,既讓外勞有一個正規途徑找工作,亦可以藉著這個平台找轉工的機會,令他們遇到剝削不需要只能啞忍。
敏敏(左)及琪琪(右)是外勞護理員,分別經歷過要將部份人工「回水」給僱主、見過工友因向勞工處舉報被針對、每日超時工作等。(梁鵬威攝)
平均一人照顧10多名院友 食午飯僅半小時
敏敏(化名)今年50多歲,五年多前從廣東來香港做護理員,她工作的私營安老院不算大,院友約50人,但連同她在內,落手照顧的前線人員僅四人,平均每人要照顧10多名院友。
每日早上7時開始工作,先幫院友洗澡,再清潔、洗衣服,接着要餵院友食粥、食飯;中午12時至下午2時,雖然是合約上列明的午飯時間,但她說,真正能坐下來食飯,不到半小時,期間若有院友按鈴,想換尿片、想洗澡或有其他需要,她也要動身去處理。
來港前向介紹人付1.5萬元勞務費:難捱都要做
院舍的照顧工作繁重,每日「做到無停手」,敏敏最初也不習慣,但來港前向介紹人已支付約1.5萬元勞務費,再不習慣還是要做,「難捱都無辦法,交咗咁高勞務費,只能慢慢捱。」
敏敏每月出糧後,都要「回水」給僱主,合約上寫的月薪約1.3萬元,實際「落袋」僅約9000元。(梁鵬威攝)
首年每月「回水」給僱主 月薪1.3萬、實得9000元
要捱的事,還有其他。首年來港工作,敏敏每月出糧後,都要「回水」給僱主,合約上寫的月薪約1.3萬元,實際「落袋」僅約9,000元,其餘要從銀行取出交還僱主,當中有約1,300元為佔用居所費用、約2,700元屬「回水」。
不過,敏敏都說,在內地做同樣的工作,月薪只有約4,000人民幣,所以來到香港院舍簽約,知悉要「回水」,剩下約9,000元的月薪仍然有吸引力。
第二年不需再「回水」 每日工時增2小時抵銷
到在港工作的第二年,敏敏不需要「回水」給僱主,但每日要超時工作兩小時,涉及的額外薪金,與原本要「回水」的款項抵銷,這種情況持續至今。
敏敏(左)及琪琪(右)是外勞護理員,分別經歷過要將部份人工「回水」給僱主、見過工友因向勞工處舉報被針對、每日超時工作等。(梁鵬威攝)
明知是剝削 無人夠膽講 見過工友舉報後被針對再炒魷
敏敏說,每年都有上勞工處安排的講座,知道僱主不可以這樣做,即使勞工處督察到院舍巡查,她跟其他同為外勞的同事都不敢作聲,「驚無嘢做,無人夠膽去(舉報)。每一個人(外勞)都唔夠膽講。」
明知僱主做法有問題、是剝削,為何不敢講?
在另一私營院舍工作的外勞護理員琪琪(化名)則提到,見過有外勞同事到勞工處舉報,事後院長似乎知道是該同事去舉報,開始挑剔其工作,還聯院舍內其他本地員工對他惡言相向,那位同事最終遭發兩封警告信後解僱。
問當時那些同事說過甚麼說話,琪琪不願意講明,只是形容說話難聽,是言語傷害。
琪琪見過有外勞同事到勞工處舉報,事後院長開始挑剔該同事的工作,還聯院舍內其他本地員工對他惡言相向,那位同事最終遭發兩封警告信後解僱。(梁鵬威攝)
經朋友轉交勞務費 不認識中介人與勞務公司
琪琪於疫情期間來港做外勞護理員,最初從朋友在社交平台的帖文,得悉香港院舍有空缺,人工還聲稱達3萬多港元,當時內地求職不易,她向朋友查詢,經對方向中介人繳付1.2萬人民幣的勞務費,接受一日培訓後,便來港工作。
不過,人工並非3萬多,只有約1.4萬元。薪酬水平有落差,工作環境也帶來衝擊,琪琪工作的院舍有逾百名院友,分成兩區,每區只有四個職員照顧,平均也是一人要照顧10多名院友,每日也總要超時工作。
「成日俾人鬧」 來港首星期已想辭職
「啱啱入去打工覺得有啲驚嚇,老人院入去嗰陣味同出面正常空氣唔同,有好多瞓喺床嘅阿公、阿婆,咩樣都有,覺得有啲驚驚地,因為唔熟。」
琪琪抵港後再上過三日培訓,學扶抱、學餵餐,但不熟手,做得慢,最初在院舍工作,經常被人鬧,「成日俾人鬧,有幾個鬧到喊。」她說,來港首星期已想辭職,但因為不認識中介人、不清楚哪間勞務公司幫她辦手續,加上當時香港仍然封關,只好硬着頭皮留在香港院舍繼續工作,至今三年,她也早已習慣這份工作。
勞務費「海鮮價」 外勞不忿惟無法解決
勞務公司及勞務費的問題,琪琪跟同院舍的外勞工友也討論過,「(勞務費)有人多啲、有人少啲、有人唔使畀。」在工友中,有些人的勞務費高達4萬人民幣,「(外勞們)心入面唔忿氣,但係又搵唔到其他途徑解決到呢件事。」
明愛荔枝角職工中心社工陳樂彤表示,院舍外勞被剝削的情況嚴重。(梁鵬威攝)
社工指院舍外勞被剝削情況嚴重 「回水」如行規
明愛荔枝角職工中心社工陳樂彤表示,院舍外勞被剝削的情況嚴重,早在當局推出多個行業計劃之前,院舍早已有外勞護理員,「回水」如同長期行規。她舉例,接觸過的深水埗區院舍中,有約莫一半的外勞也要「回水」給僱主,超時工作、扣假期這些情況亦也常有。
外勞剝削持續,影響的亦不止外勞,陳樂彤認為,以「回水」為例,僱主能藉此以較低的成本聘請外勞護理員,實質也會影響本地人的薪酬,「其實更加唔會請本地人。」長遠而言,也影響行業整體發展。
她也指出,外勞無法直接求職,要經國家規定的勞務公司,才能夠來港工作,但外勞往往是靠中介人找工作,除了勞務費「海鮮價」這個問題,很多外勞也不知道哪間勞務公司為他辦理來港工作手續,「其實(勞務費)都唔知畀咗邊個,唔會有收據,好無保障。」
陳樂彤認為,現有的措施並不足以保障外勞不受剝削。(梁鵬威攝)
現有措施未足以保障外勞 冀設平台讓外勞有「轉工自由」
陳樂彤認為,現有的措施並不足以保障外勞,例如勞工處的巡查,有些外勞也曾經反映因有主管在場,不敢如實回答講出在院舍實際工作的情況,「(外勞)最驚舉報後會被解僱、無咗工作,甚或入咗黑名單,唔可以再嚟香港工作。」
她形容問題是環環相扣,由於外勞在港無「轉工自由」,以致他們在院舍遇到剝削也只能啞忍,希望政府考慮設立平台,為外勞及想聘用外勞的僱主做配對,既讓外勞有一個正規途徑找工作,亦可以藉著這個平台找轉工的機會,令他們遇到剝削不需要只能啞忍。
她也建議當局,在進行外勞簡介會時,可以教外勞如何保存勞工權益被剝削的證據、保障自身,即使外勞在被剝削當下不敢舉報,日後也有機會再作舉報。
勞工處今年首九個月收41宗外勞護理員投訴 1宗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勞工處回覆指,在2024年1月至9月,勞工督察巡查1,743次;處方在同期接獲41宗涉及外勞護理員勞工權益的投訴,投訴涉及短付工資、工資回扣、非法調配輸入勞工、銀行卡被扣起等情況。勞工處稱,正跟進調查一宗僱主涉嫌違反《僱員補償條例》規定的個案。勞工處已將各類投訴個案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處方也表示,巡查時會獨立會見外勞,調查過程中,除非獲投訴人同意,否則處方不會向僱主披露其身份。《僱傭條例》亦規定,如僱主因僱員在勞工法例有關的程序中提供證據或資料而解僱僱員,可被檢控。
社署首10個月轉介6間疑違反規定私院至勞工處跟進
社署回覆表示,今年1月至10月期間巡查院舍逾7,100次,同期共轉介6間懷疑違反僱用輸入護理員相關規定的私營安老院至勞工處跟進。
署方指,如院舍的違規行為觸犯勞工法例或入境條例,勞工處或入境事務處會按情況提出檢控;社署則會按違規事項的嚴重性,對參與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的違規院舍施加行政制裁,包括拒絕院舍提交的輸入護理員配額申請、撤銷院舍已獲批的輸入護理員配額,以及在指定期間院舍不得參與計劃等。
安老院舍缺護理員,目前行內很多空缺均由外勞填補。(資料圖片)
關於院舍外勞
院舍外勞護理員以往經補充勞工計劃輸入,在新冠疫情期期間,政府一度推出有限度放寬,有別於過往只有私院可申請,津助院舍當時也可提交申請。
至去年,政府推出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以7,000名護理員為上限,接受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提交輸入護理員配額的申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今年6月於社交平台撰文提到,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由今年第三季起額外提供8,000個新配額,並在三年內分批分配予院舍:第一年3,000個、第二年3,000個,以及第三年2,000個,意味整個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限額將上調至1.5萬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