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煙草產品銷售規管:違例最高罰款

香港居民和所有入境旅客,可以免費攜帶最多 19 支香煙。繳稅後,他們可以攜帶更多,但僅限於個人使用,初步估計最多 20 包。這項措施考慮到執法難度,因為海關人員無法在邊境「取出每支香煙來聞是否有調味」。

關於香港煙草和電子煙法規的其他要點:

  • 擬議禁加味煙 (Prohibition of Flavored Cigarettes): 政府計劃在四月將「控煙十招 (Tobacco Control Ten Measures)」提交立法會審議,目標是首先禁止非薄荷醇口味的香煙。
  • 完稅煙標籤制度 (Tax-paid cigarette labeling system): 政府擬實施完稅香煙標籤制度,並提高非法香煙的罰款。
  • 電子煙 (E-cigarettes): 雖然自 2022 年以來香港已禁止進口和銷售電子煙,但仍然允許管有。政府計劃禁止在公共場所管有電子煙彈,可能在明年實施。
  • 數量限制 (Quantity restrictions): 有數量限制。希望未來經過不斷檢討後,逐步減少允許入境的香煙數量。
  • 香港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 (Hong Kong residents and mainland residents traveling to Hong Kong and Macao for private purposes): 最多可免稅攜帶 200 支香煙,或 50 支雪茄,或 250 克煙草。每人最多可免稅攜帶 1 瓶 12 度以上的酒精飲料(0.75 升或以下)。
  • 電子煙監管規定 (E-cigarette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旅客可以攜帶 2 個免稅裝置;6 個電子煙彈(液體霧化)或煙彈和香煙的組合出售(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但總液體容量不超過 12 毫升。

此外,在香港展開或結束旅程的乘客不得在寄艙行李或手提行李中攜帶另類吸煙產品、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過境香港的旅客不受影響。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