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案件(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繼續自辯。黎庭上重申,他反對反修例運動中的暴力行為,亦認為示威者於7.1衝入立法會事件,屬暴力和違法。黎亦承認他當日有向《蘋果日報》時任副社長陳沛敏轉發多個訊息,提及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及想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等。他庭上解釋,認為年輕人做錯事,想為他們解釋,令外界了解他們的想法,從而不損害運動。他理解訊息為會被視作編採指示,但他無意這樣做,強調只是建議。
黎智英認他曾發出的訊息或令人覺得是指示,但他並無意這樣做,強調只是建議。(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後曾向陳發多個訊息
黎智英今作供時,講及有示威者於2019年7月1日衝入立法會,他其後向《蘋果日報》時任副社長陳沛敏轉發多個訊息,包括:「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和「盡量做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令指責他們的市民反省」。
黎承認訊息看來是編採指示,但他無意這樣做。他沒有要求陳做任何事,當時和她討論事件。
黎智英承認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入立法會是暴力事件,並且違法,但無人受傷,故認為不屬嚴重。(詳看下圖)
有示威者坐在議員座位休息。(資料圖片)
地下閣樓至2樓走廊有約1000平方米地方被油漆被塗鴉。(資料圖片)
照明設備、滅火系統、11部升降機及10條扶手電梯損毀。(資料圖片)
家俬、電器、擺設、藝術品、紀念品店及接待處損毀。(資料圖片)
家俬、電器、擺設、藝術品、紀念品店及接待處損毀。(資料圖片)
45幅幕牆玻璃、3幅自動玻璃趙門、13隻玻璃門被破壞,地下大堂250平方米石牆被塗鴉。(資料圖片
沒有人受傷不認為是嚴重暴力
黎續稱,反對反修例運動中的暴力行為。他亦同意該事件屬暴力,因為有財物受損,屬於違法,但事件中沒有人受傷或生命受威脅,因此不認為嚴重暴力。黎認為,當時年輕入做錯事,因此想讓他們解釋,令外界了解他們的想法,體諒他們,從而不損害運動。他亦強調,此訊息非編採指示,而是建議。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