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嚴打非法勞工,早前在一項行動拘捕超過20人,當中包括5名外傭,並揭發另外5名被捕人士,借出自己的身份證及銀行戶口予他們見工及出糧,從中收取2,000元作為報酬。其中一名借出身份證及銀行戶口的菲籍香港男居民,今日(18日)承認一項非法轉讓身份證罪和一項洗黑錢罪,合共被判監15個月。
警方檢獲身份證、銀行卡、稅單、僱員紀錄等證物。(翁鈺輝攝)
入境事務處(反偷渡情報局)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黃芷葶稱, 較早前一項非法勞工行動中,在一間餐廳拘捕5名從事清潔工作的逾期逗留外傭,他們應徵時均有使用他人身份證,冒充他人身份見工及工作。由於多人均以相同手法求職,入境處調查後揭發現有身份證持有人,借出自己的身份證予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包括外傭或持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行街紙)的人見工。身份證持有人會借出自己的銀行戶口出糧,又借出自己的提款卡提款。黑工出糧之日,他們會抽取2,000元,作為借出身份證和銀行戶口的報酬。
案中黑工每月約有1.8萬港元收入,扣除2,000元仍有1.6萬元收入,因此鋌而走險犯法;案件涉款合共近250萬港元。處方經調查後採取執法行動,先後拘捕了今日案中55歲菲律賓籍香港男居民及另一名菲律賓籍的香港女居民,並相信男被告透過該名女子的安排,將自己的身份證和銀行戶口,轉讓給該女子持行街紙的印度籍丈夫去見工、工作和出糧。
今年4月29日,該名女子已被裁定非法轉讓身份證、串謀使用他人身份證、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等8項控罪成立,判監36個月;其印度籍丈夫亦因從事非法工作和串謀使用他人身份證,被判監15個月。今日(11月18日)案中男被告則分別被控一項非法轉讓身份證罪和一項洗黑錢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合共被判監15個月。
至於被捕5名黑工,則於早前分別被判監12至15個月。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的人會被捕或被起訴。
入境處提醒市民,將身份證轉讓給其他人或使用、保管或管有他人身份證,而無合法的權限或合理的辯解,即屬違法;即使是借給朋友,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判罰款港幣10萬元和入獄10年。入境處會鍥而不捨地打擊非法勞工,保障本地勞工的就業機會。處方亦非常關注類似的犯案手法,會繼續打擊相關罪行,如發現有牽涉到更嚴重的犯罪行為,例如涉及洗黑錢行為,定會搜集足夠的證據,向律政司尋求意見之後,以相關罪名提出起訴。
入境事務處(反偷渡情報局)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黃芷葶(右)交代案件。(翁鈺輝攝)
處方重申,洗黑錢是屬嚴重罪行,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如果有任何人處理已知道或相信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可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和入獄14年。入境處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將自己的身份證或銀行戶口,轉讓給其他人作不法用途,亦提醒僱主在招聘時,必須確保求職者可合法受僱,僱主在查閱求職者的身份證時,必須小心核對身份證上的資料和樣貌,確保求職者是合法持有人。如有所懷疑,都可以向入境處舉報。入境處會繼續密切留意相關行為,嚴厲去打擊相關罪行。